1837套充电桩+145处光储一体化!湖北公共屋顶分布式光储充一体化项目EPC招标

发布日期:2024-12-10    浏览次数:23

近日,湖北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屋顶分布式光储充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

该项目主要包括屋顶分布式光储工程、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停车位修补工程等三项工程。

屋顶分布式光储工程。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模式,利用县域内党政机关、学校、村委会等145处公共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储一体化设施,总可利用公共屋顶面积约31.5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合计52.86MWp,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

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主要在公共停车场、县城居住区、县城办公区、高速及国省干道、旅游景点、文体场馆、工业企业、县内各乡镇行政村及社区等位置安装1837套电动汽车充电桩设施(1654套快充充电桩、183套慢充充电桩),并配套完成遮阳棚、配电箱、智能管理系统等。

停车位修补工程。主要完成项目涉及区域内路面修补、刷黑、打孔、清理及恢复,增设泊位标线及编码工程。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发电准备及并网运行等全过程实施和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交付使用、配合竣工结算审核、档案资料移交为止的所有任务,并对工程总承包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承包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发包人督查。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建设期限:2年。

去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湖北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十个全覆盖”,即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实现具备条件的城市居住区市县全覆盖,城市办公区和“三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站、城市运转专用场站、A级以上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公共快充站县区全覆盖、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县级以上区域平台服务全覆盖、主要充电服务运营企业数据接入全覆盖。累计建成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5万个。

根据《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部署,湖北省计划在2024年依托7000个行政村建设充电设施,加快建成湖北农村充电网络主要节点架构。

2024年,湖北省政府将建设改造10万个充电桩纳入十大民生项目,有效促进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今年1—7月,全省新建充电桩8.5万个,其中自用桩4.9万个。累计建成充电桩42.3万个,其中自用桩21.7万个。已在武汉56个小区完成居住区公共充电桩“统建统服”试点建设。省内公共充电设施已实现乡镇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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