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推广新能源电车充电站(桩)的建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中提到,全面提速充电基建项目落地。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落地,营口市发改委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对充电站(桩)、充换电、储能等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提升项目落地效率。同时,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提前介入项目选址、方案设计等前期环节,常态化开展政策指导、备案答疑和合规辅导,及时破解项目审批、落地中的难点堵点,保障充电基建项目高效推进。
同时,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营口市发改委充分发挥对上争取职能,紧扣国家、省“十五五”能源基建、绿色低碳转型政策导向,将充电基础设施、光储充换一体化、新能源配套项目作为重点争取方向,争取新能源基建、绿色低碳发展、电网升级改造等政策支持,降低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投资活力,推动营口市充电基建规范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
原文如下:
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推广新能源电车充电站(桩)的建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陈锡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广新能源电车充电站(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全面提速充电基建项目落地。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我委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对充电站(桩)、充换电、储能等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提升项目落地效率。同时,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提前介入项目选址、方案设计等前期环节,常态化开展政策指导、备案答疑和合规辅导,及时破解项目审批、落地中的难点堵点,保障充电基建项目高效推进。 二是全力保障充电设施电力接入配套。我委与工信、供电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结合充电站点充电负荷需求,提前预留配电容量,科学制定接入方案,推动充电设施与配套电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同时,针对重卡快充、集中式充电站、光储充换一体化站点等大功率用电项目,多部门协调推进配电线路、变压器等设施升级改造,满足大功率充电设施的用电需求。此外,我们持续推动降低充电服务用电成本,落实好分时电价等相关优惠政策,引导运营商错峰充电,进一步降低场站运营成本,让利于新能源车主。 三是大力推广光储充换融合应用场景。安泰集团构建的“光储充换+绿色运力”一体化模式,节能降本、减碳增效成效显著,我委将全力推动光伏、储能、充换电设施融合发展,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就地消纳的新型能源应用体系。鼓励充电场站结合自身场地条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设施,打造集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通过自发自用、峰谷套利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场站运营的电力成本,提升项目运营收益。 四是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我委充分发挥对上争取职能,紧扣国家、省“十五五”能源基建、绿色低碳转型政策导向,将充电基础设施、光储充换一体化、新能源配套项目作为重点争取方向,争取新能源基建、绿色低碳发展、电网升级改造等政策支持,降低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投资活力,推动全市充电基建规范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紧扣全市“十五五”发展规划,聚焦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狠抓各项工作落地,优化能源结构、赋能产业升级,全力推动全市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建言献策,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