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凉山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发〔2024〕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凉山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凉山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提高全州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结合凉山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智改数转”等重点工作,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合理消化过剩产能,促进制造业发展壮大,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促进减污降碳增效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全州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二、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以大规模技术改造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分类施策推进重点行业产线升级改造。聚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机械、食品、轻纺等生产设备处于较低水平的传统行业,全面摸排技术改造项目和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生产工艺换代升级和先进设备更新,鼓励全产业链围绕链主企业实施延链补链协同改造升级,加快超期服役老旧、低效能环保设施设备淘汰更新。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环保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协同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与设备更新。聚焦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全覆盖目标,抓住制造业“智改数转”与设备更新机遇,推动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链、重点产业园区等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智能制造新装备,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设备、传感器、执行器等智能装备,加快工艺参数、工业质检、供应链优化等核心环节智能化升级。引导和支持企业采用和更新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设备,加快研发、生产、管理等多流程业务数字化协同。聚焦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重点环节,扩大数控机床、智能物流装备等应用规模。强化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培育壮大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加快建设工业互联平台。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高速光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广泛覆盖,到2027年底,建设5G基站10000个以上。(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国资委)
大力推进环保技改和安全技改。加快推动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和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能换快换、应换尽换。对照能效标准限期加快淘汰低效设备,加快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鼓励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加大力度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备改造力度,加强先进适用安全设备推广应用,强化安全诊断、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淘汰老旧化工装置等重点领域落后设备。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强化高温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等岗位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
强化供需对接拉动设备更新。支持凉山优势产业标志性产品及其关键配套产品提升质量,扩大优质产品供给力度。积极发挥凉山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引作用,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协同改造,带动相关配套企业更新改造升级。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服务机制和供需平台,依托“千名专家进万企”帮服活动、借助社会组织和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智改数转”技术改造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形成需求和供给清单,促进设备更新企业和“凉山造”设备供需匹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和老旧管道升级改造。加强城镇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城镇燃气老化管网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改建城镇供排水、燃气等管道200万公里以上。摸清全州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更新需求,加快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高寒高海拔地区城市供热设施设备更新。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与泵站、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更新力度,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老旧破损管网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设备更新升级。(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
推进老旧电梯等既有建筑设备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有序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群众意愿和可安装条件,因地制宜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投入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的住宅电梯实施安全评估,加快更新(含改造、大修)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建筑业企业及行业租赁企业积极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推进道路运输设备转型。深入实施“电动凉山”行动,提升公路沿线充电服务能力,改造具备条件的干线公路服务区,到2025年,建成5个具有充电设施的公路服务区;鼓励既有公路客运站增配充电桩和专用停车位,到2025年,全州实现4个以上客运站具备充电桩设施。鼓励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巡游出租采用新能源车辆。推动中短途客运车辆电动化,持续推进农村客运“金通工程”。推动重型卡车电动化或氢能更替,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货车实行“清单制”管理,力争2024年淘汰42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货车。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程,加快物流园区立体仓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设施智能化水平。(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国资委)
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积极配合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加快推进老成昆铁路我州境内既有客货站绿色改造、机车车辆更新换代以及铁路通道建设工作。加快开展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规划研究工作。(州发展改革委)
推动航空领域装备提质。推动国产航空装备制造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德昌喆航飞机制造等产业项目,培育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面向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电力巡航等应用场景,推广应用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轻小型固定翼电动飞机、新能源无人机等创新产品。加快推进青山机场改扩建,会东、甘洛、盐源等一批民用机场、通用机场及直升机起降点规划建设,逐步有序建立城市空运、物流配送等设施网络。(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船舶安全绿色发展。依托“平安渡运”“绿航行动”等专项行动,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提高轮渡船、短途旅游船、港作船等使用清洁能源比例,研究推动船舶电动化示范。鼓励通过对发动机升级改造(包括更换)或加装船舶尾气处理装置等方式,协同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和港口岸电设施改造,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加快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将符合条件的船舶纳入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鼓励使用液化天然气、电池等动力形式。(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
支持老旧农业机械升级。持续推进农机购置应用和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推广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式农机装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引导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五良”(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融合为牵引,推动丘陵山区突破发展,促进全州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支持高标准粮仓建设,推广低温储粮、仓顶阳光、信息化设施设备,提升仓储管理智能化水平。支持粮食产后服务设备更新升级,推动粮食收储环保作业设备更新升级。(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提升教育科研设备水平。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在重点实验室、实训室、数字校园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教学科研基地中,有序推进设备更新换代。实施基础教育学校设施设备提升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更新升级实验仪器设备,提升科学教学水平。推动各县(市)中小学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积极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等数字化建设,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优化科研仪器配置,重点更新电子光学、离子光学、X射线、光谱、波普、生化分离、光学测量等仪器设备和计算机、工作站(算力设备)更新,鼓励科研院所结合实际成套更新换代科研设备。支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推进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引导科技型企业结合实际,更新换代电子测量、无损检测、智能检测等仪器设备。(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
提升文旅设备水平。聚焦文旅消费提质扩量,推动凉山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全面摸排文旅行业设备现状,加快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影视设备、安全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积极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非遗传承体验基地等文物保护及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升级。推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接待中心、娱乐场所、旅游停车场等旅游消费场景服务设施、安全设施更新。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成一批智慧景区。推动超高清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电视机、投影机、机顶盒以及广播电视专用设备等替代更新。(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协)
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分层次有计划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实施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优化全州医疗机构病房床位结构配置、补齐医疗机构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行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配置与医疗服务水平相符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医疗装备,加快城乡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换代和配置。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
三、聚焦主要产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老旧汽车报废置换,促进车辆排放、油耗、安全性等全面升级。制定实施我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汽车生产企业联动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共同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广新能源汽车品牌。(州商务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加强机动车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鼓励构建汽车从生产到回收拆解的全程信息交互系统,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采取科学划定限行区域、强化路检路查、定期排放检验方式,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便利化水平。(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引导企业以县域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引导品牌生产企业和线上家电销售平台加快构建“换新+回收”服务体系,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举办“凉山好物”电商产销对接暨第六届成都凉山农商互联等“蜀里安逸”系列促消费活动,发放家电家居专项消费券。加快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鼓励回收企业合理布局建设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社)
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落实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鼓励各县(市)、各企业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或优惠。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加大对农村地区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供应。培育城市消费新场景,开展智慧商店、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扩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提升消费体验。(州商务局)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化,大力推广应用竹制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鼓励企业打造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场景,开展线上推广和引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持续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促销活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满足居民换新家居、改造装修的需求。(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构建“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引导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充分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完善送新、拆装、收旧“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基层网点开展“定时、定点、预约上门”等回收服务,采取乡村“新风超市”采用积分兑换、定额兑换等模式回收废旧产品,拓宽回收渠道。加快推进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集散转运中心。加强废旧家电预约上门回收服务,建立健全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强化州本级公物仓定点储存、统一配置、统筹调剂、集中处置等功能,推进各县(市)级公物仓建设,探索公物仓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共用新模式。(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主体。支持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州性、专业性公司,引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构建以企业为引领、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布局建设一批综合型、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探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支持各类主体联合打造再生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供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分级分类、加工、仓储、物流配送等一站式服务方案。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拓展多元回收渠道,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危险废物。(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支持二手商品便利交易。持续落实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建设,严格落实便利二手车登记管理各项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做好二手车出口备案审核,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支持电子产品销售企业联通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建设二手家电、电脑、手机等寄卖店(点)和“跳蚤市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人行凉山州分行)
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结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科学布局和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支持汽车、家具、家电、电器电子产品、农业机械等二手商品交易。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向信息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升级,健全和完善二手车交易全流程服务体系。推动二手商品线上交易平台完善交易诚信体系,优化经营主体入驻条件,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强化卖家资质、商品信息审核,建立投诉处理和售后服务响应机制,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供销社、州市场监管局、人行凉山州分行)
(十)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聚焦废钢铁、废杂铜、废铅蓄电池等再生资源,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再生资源深加工。开展再制造技术研发,加大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再制造产业发展竞争力。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高端装备再制造,推进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等国家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风电、晶硅光伏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
打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群。积极引导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固废和废旧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兴固废产废企业加快技术升级,降低固废产生强度。探索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提升建材行业对工业固废的消纳能力,持续推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融入产业园区,与加工利用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国资委、州供销社)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重点培育冶金渣、磷石膏、废旧轮胎、废钢铁加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配件、机电产品再制造生产模式,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资源整合能力强、产业规模突出的再制造示范企业。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开展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攻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与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工作衔接协调。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国资委)
五、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一)加快配套完善地方标准。
支持州内企事业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工业炉窑、锅炉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场所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标准。积极配合完善产品碳足迹、能耗限额标准。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完善服装、二手车、汽车配件等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服务标准。发布绿色低碳高速公路通用技术导则,结合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力推进标准落地落实。
贯彻落实国家、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制定的污染治理标准、能耗限额标准、消费服务标准及其他标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标准宣讲推介,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持续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分阶段强制性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和高安全环保风险项目技术改造,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构建我州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农业、住建、交通、医疗、教育、文旅等领域专项资金,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相关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落实工业企业技改财政支持资金。持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统筹支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落实国家、省支持政策,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省统一部署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严格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相关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州财政局、州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优化金融支持。
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快递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联合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落实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人行凉山州分行,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
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推动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落地落实,指导银行机构聚焦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商品消费,持续加大信贷投入。(州财政局、州商务局、人行凉山州分行、凉山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设备更新领域信贷投入。开展制造业专项融资对接行动,建立制造业重点项目融资储备库,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提升制造业获取金融服务便利性及融资可得性。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推动特色产业集群、上下游配套企业贷款规模扩大,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落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激励政策。(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凉山州分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凉山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县(市)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处置存量土地按核算比例产生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州计划指标结余情况,州级统筹调剂予以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行承诺制审批,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六)强化创新支撑。
聚焦钒钛稀土、有色化工新材料、先进材料、生物医药、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食品保健等重点领域产业化目标,面向产业链科技需求,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式协同攻关。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装备的研究开发。推动钒钛、稀土、有色金属等深加工、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高效风力发电关键装备及风电智能集成化控制系统、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装配/检测智能化成套装备等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围绕特色优势企业和重点企业,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进一步提升全州创新平台质效。运用“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奋力催生一批高质量创新成果,推动全州产业技术创新能级迈上新台阶。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加快促进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州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州级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加强州直部门(单位)间协同配合,强化州县(市)联动,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