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汕头市龙湖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年)》

发布日期:2025-01-06    浏览次数:64

一、制定背景与形成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汕头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粤能电力〔2021〕114号)《汕头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汕府〔2023〕30号)等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汕头市龙湖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我区各相关单位意见,在我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完成专家评审,形成送审稿。送审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后由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

4.《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

6.《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

8.《国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11月16日)

9.《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

10.《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能源〔2024〕1128号)

11.《广东省推动乡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12.《汕头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汕府〔2023〕30号)

13.《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4.《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15.《汕头市龙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报审成果》

16.《汕头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17.《汕头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方案》(汕府办〔2016〕56号)

18.《广东省推动乡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1.《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33002-2018)

2.《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 33009-2021)

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29317-2021)

5.《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

6.《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GB/T29772-2013)

7.《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

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9.《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51077-2015)

10.《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33023-2015)

11.《加油(加气)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31/T917-2015)

1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

三、主要内容

该规划共有7项主要内容,分别涉及制定背景、现状分析、总体要求、布局规划、重点任务等。其中:

第一章,主要介绍了该《充电设施规划》的制定背景情况目的及规划范围。

第二章至第六章,是《充电设施规划》的主要内容,分析了当前龙湖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对龙湖区未来充电设施需求进行了预测、提出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和的建设目标、规划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和建设场景、明确重点建设任务、规划近中期建设项目位置。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显著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到2035年形成一个布局完善、设施先进、市场有序、智能高效、节能环保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充分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补能需求。

第七章,是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创新金融服务、给予用地支持五项规划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的落地实施。

四、与相关规划联系

本次规划总体延续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指导要求,并且更加注重规划的落地性,减少了与龙湖区不相关的规划要求,如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等内容。规划结合龙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规划实施内容及目标,对龙湖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及建设场景作出具体性规划,提出近期建设重点推进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位(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五、规划亮点

(一)体现延续性。

本次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 号)》、《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规划构建完善的充电网络、强化充电设施行业监督管理、鼓励充电设施开放共享,对龙湖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提出具体要求。总体延续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方向一脉相承。

(二)体现针对性。

本规划收集归纳了龙湖区现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汽车保有量、存在问题等内容,结合发展趋势,预测了龙湖区充电基础设施需求、提出近期及远景建设目标,并将建设任务分配至下辖各街道;明确近中期规划布点位置及建设形式,为下一步建设工作提出规划指导。

(三)体现落地性。

本次规划注重建设落地性,对全区现状充电设施及可能建设区域等进行现场摸查,科学确定近中期布点位置,以公共停车场、公共绿地及闲置地块为主要建设实施区域,并规划在有条件的道路停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同时要求注重与供电部门及自然资源部门的衔接,确保项目供电充足,土地利用满足相关规划及规定要求,并提出五项规划保障措施,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六、术语解释

1.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等。

2.充电基础设施: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相关设施的总称,一般包括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电池配送中心、集中或分散布置的充电桩等。

3.公用充电设施: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4.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物流环卫等专用车站场建设,为对应专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5.充电站:为电动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场所,充电站由多台集中布置的充电桩以及相关的供电设备、监控设备、配套设施等组成,分为集中式充电站及分散式充电站等。

6.换电站:指为电动汽车快速更换动力电池的服务场所,一般也具备为从车上卸下的电池组充电的功能。

7.集中式充电站:指独立占地规划建设或专用场站停车场内规划建设的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专用场所。

8.分散式充电站:是指结合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设施。分散式充电设施由充电设备、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等组成。

9.充电桩:以有线传导方式与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连接,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

10.公共充电桩:指为社会车辆(全部或部分)提供充电服务,而进行建设运营的充电桩,包括公用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

11.公用充电桩:指安装在公共场所,面向社会公众,为一般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

12.专用充电桩:指在公交、物流、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建设的专用充电桩,主要服务于特定的对象。

13.私人充电桩:指私人建设使用专用充电桩,主要用于自家车辆充电。

14.超级充电站:指配置超级快充设施的充电站,超级快充设施需满足单枪充电功率不小于360kW,最大输出电压不小于800V,持续充电电流不小于400A的要求。

释义主要参考来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29317-2021)



在线咨询
关注我们
联系电话
010-864873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