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门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江门市收到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896万元。
为加快落实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今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已聘请有资质第三方公司对辖区内申请补贴企业的申报材料及运营站点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拟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共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函的方式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反映,并提供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