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容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焕龙委员:
你提出的《加快建设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号:8)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能源充电桩(站)是国家新基建的重点项目,在县政府的主导下,我县新增了不少新能源充电配套设施,现我县通过专业公司安装的新能源充电桩均已投入使用,主要分布在小区、学校、单位、停车场、私人店铺等集中区,有效缓解车主充电难题。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一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充电设备。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对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充分利用县城现有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二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到居民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陈焕龙委员,欢迎今后继续关注我局工作,如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请多提宝贵意见。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