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东丰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推进老旧小区“焕新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惠及广大居民,聚焦升级水电气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加装电梯、增建停车位、配置充电桩。同步引入“海绵城市”技术优化排水系统,切实解决“雨天积水、上楼不便、停车无序”等民生痛点。
原文件如下: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丰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东政办发〔2026〕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东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县各中省直单位:
《东丰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东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丰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要求,结合东丰县城市功能定位,聚焦老城区功能提升、新城区品质塑造、历史文化传承和生态环境改善,推动城市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时代县域样板,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强化功能、提升品质、增强活力、保障安全”为行动核心,秉持“规划先行、民生为重、绿色低碳、文化传承”的工作原则,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城市更新“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目标:
(一)推动老城区实现“脱胎换骨”改造
推进老旧小区及城中村更新,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老旧与公共服务不足问题。
(二)促进新城区“提质增效”
建设完整社区和特色功能区域,健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
(三)加强历史文化“活态传承”
保护县级历史建筑,打造文化街区,突出“皇家鹿苑+盛京围场”的人文内涵。
(四)推动生态环境“绿色升级”
建设生态公园,开展河流治理,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
(五)夯实安全韧性“底线保障”
实施燃气管道更新与易涝点整治,力争实现“零重大安全事故”的总体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更新创新示范行动:构建县域特色更新体系
1.建立“三级联动”城市体检机制:组建“县住建局+第三方机构+社区网格员”体检队伍,每年开展“城市病”普查,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效果评估”闭环,重点解决老城区存在问题。
2.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结合《东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东丰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年)》,明确“老城区更新”“新城区拓展”“历史文化保护”三大板块,划定更新单元。
3.创新投融资模式:设立“东丰县城市更新基金”,吸引本地企业参与,采用“EPC”等模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历史街区修复等项目。
4.搭建“数字更新”平台:开发“东丰城市更新”智慧平台,整合项目进度、群众意见、政策咨询等功能,实现“群众线上提需求、部门线下抓落实”。
(二)城市住房品质提升行动:让群众住得更安心
5.推进老旧小区“焕新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惠及广大居民,聚焦升级水电气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加装电梯、增建停车位、配置充电桩。同步引入“海绵城市”技术优化排水系统,切实解决“雨天积水、上楼不便、停车无序”等民生痛点。
6.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行“物业+社区”联动机制,每个社区配备“物业网格员”,实现由物业管理向物业服务的转变;培育本地品牌物业公司,打造“红色物业”试点。
(三)城市功能完善提升行动:让生活更便利
7.打造“完整社区”示范点:计划在老旧城区与新兴城区分别创建样板社区。每个社区将配置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养老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卫生服务站以及儿童游乐区,全面实现“15分钟生活圈”的覆盖目标。
8.改造“老商业街”为“民俗文化步行街”:对县城“商业街”进行改造,在保留历史建筑风貌与街巷肌理的基础上,推动业态迭代升级。通过引入地方特色美食、文化体验等多元业态,打造承载城市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激活消费活力的文化步行街,助力县城文旅融合发展与城市品质提升。
(四)城市环境风貌塑造行动:打造“高颜值”县域城市
9.建设“一河两岸”生态景观:依托穿城而过的“绕盈河”,推进“河滨生态公园”建设,打造“亲水平台、步行栈道、湿地景观”,种植“樱花、垂柳”等植物,实现“四季有花、步步有景”。
10.开展“美丽城市”创建:实施“城市绿化提升工程”,在县城主干道补植“行道树”,建设“口袋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11.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建设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污泥处置设施,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步提升。健全防止水体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城市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
12.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处置、运输、倾倒、堆放实现有效规范,提高我县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
(五)城市安全韧性筑基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13.实施城市燃气“瓶改管”及设施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的升级改造,重点将当前广泛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装供气方式,逐步、有序地替换为更为安全、高效、环保的管道天然气供应模式。
14.推进城市危旧桥梁改造:提升D类不合格桥梁、E类危险桥梁。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采取限高、限重、限行等措施,全力保障运行安全。全面完成现有危旧桥梁的提升改造任务,同步建立健全城市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实现桥梁安全长效管控。
15.提升“内涝防治”能力:针对县城易涝点,改造排水系统,优化雨水收集方案,实现“暴雨天无积水”。
16.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普查”,重点检查“老城区砖木结构房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先加固、后改造”,确保“零危房”。
(六)城市绿色低碳践行行动:推动“生态转型”
17.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于县城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内投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逐步有序推进县城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进程。
18.推广“绿色建筑”标准:新建住房100%采用“绿色建筑一星”标准,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降低建筑能耗。
19.发展“绿色出行”:新增新能源公交车,实现县城主要线路全覆盖;布局公共电动自行车站点,多维度鼓励群众参与低碳出行,共建生态宜居城市。
(七)城市历史文化传承行动:守护“城市记忆”
20.开展“历史资源普查”:普查全县历史建筑、文物古迹,认定“县级历史建筑”,建立“历史建筑档案”。
21.弘扬历史文化:东丰农民画馆作为弘扬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要阵地,以鲜活的农民画作品,传承关东民俗风情,展现乡土艺术魅力,让非遗文化在新时代焕发生机。
(八)城市治理提质增效行动:让治理更精准
22.实施“城市管理进社区”:每个社区配备“城管网格员”,负责“巡查小区环境,解决群众诉求”,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23.打造“智能安防”体系:在县城主要路口、小区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接入智慧平台,实现“实时监控、智能预警”,降低盗窃、诈骗等案件发生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保障
建立东丰县城市更新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全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落实各单位责任分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类城市更新财政补助资金、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并宣传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的意义和成果,提高群众参与度,推动城市更新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高质量落地见效。
附件:东丰县城市更新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附件
东丰县城市更新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县政府决定建立城市更新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一、机制架构
组 长:县长
副组长:分管副县长
成员: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领导。
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县住建局。兼负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同时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工作,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根据体检评估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制定城市更新行动计划;负责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开展试点建设,协调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收集汇总各行业城市更新在建及储备项目。
(二)县财政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政府财务情况等相关体检数据指标;负责城市更新行动的资金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更新项目中央补助、债券等资金申报工作,同时做好资金的下达、拨付。
(三)县发改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支撑;负责指导各部门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和专项债申报等前期工作,及时将城市更新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库。
(四)县教育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教育资源布局、学位供给等相关体检数据指标;负责统筹资金做好城市更新单元内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设改造,完善教育配套服务功能。
(五)县工信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工业发展、产业升级等相关体检数据指标;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城市更新相关的盘活国有闲置资产工作。
(六)县商务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商业布局等相关体检数据指标;负责做好城市更新单元内商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和提质改造,合理配置商务设施,提升商务圈的便捷服务水平。
(七)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户籍人口、静态停车等相关体检数据指标;负责会同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八)县民政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民生保障、养老服务等相关体检数据指标;负责统筹资金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做好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地名标志设置及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工作。
(九)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等相关体检核心数据;负责做好城市更新规划与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并将经批准的城市更新规划、涉及空间利用的规划内容纳入详细规划,为规划城市更新项目提供空间保障。
(十)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生态环境、水环境等相关体检数据;负责指导、协调办理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期手续审批等工作。
(十一)县交通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道路交通等相关体检数据;负责做好城市更新单元内各级公路与市政道路的衔接工作,保障更新区域内交通路网的顺畅联通。
(十二)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城市防洪排涝、水生态状况等相关体检数据;负责推进河道治理、水源保障、水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
(十三)县城管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城市环境、市容秩序等相关体检数据;负责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两违”的清理整治;负责做好城市更新单元内城市道路、市政供水、排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统筹推进老旧管网更换、设施维修,保障市政公共服务稳定供给。
(十四)县卫健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医疗资源、公共卫生等相关体检数据;负责做好城市更新改造单元内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配套完善医疗公共服务,统筹做好防控等相关工作。
(十五)县应急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应急保障等相关体检数据;配合、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和人防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十六)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老旧商业街区等相关体检数据;负责对电梯加装、改造、修理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县文旅局。负责配合城市体检工作,提供文化遗产、文旅场所等统计数据,支撑城市文化承载力评估;提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旅设施升级等建议,配合推进文旅项目落地,做好品牌宣传,推动城市文旅产业发展。
(十八)县消防大队。负责提供城市体检工作中所需消防站点等数据;配合城市更新工作,指导消防设施改造建设,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三、运行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会议,听取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城市更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相关工作顺利实施。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工作机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成员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作机制决定事项,由办公室督促落实。
成员如有变动,由工作机制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结束后,工作机制自行撤销。